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徽盐龙湖郡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采购及安装工程比选公告(三次)

发布时间:2022/6/24 15:04:42    |     文章来源: 安徽盐业地产集团     |     阅读次数: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拟对徽盐龙湖郡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比选活动,现将有关询价情况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比选单位: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

2、比选名称:徽盐龙湖郡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采购及安装工程

3、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位于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皋城路南侧,土地面积约135.3亩,总占地面积约为90231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292337.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36104.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6232.5平方米;容积率2.6,绿地率35.0%;建筑密度19.4%。主要建筑形态为高层住宅为主(最高楼层为33层),含2万平米商业酒店及约1.1万平米沿街商铺,配套幼儿园及社区用房等 。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比选范围与要求

1、范围:徽盐龙湖郡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采购及安装工程(本次比选内容不含充电桩配电箱APC),包括但不限于:充电桩方案设计(含方案设计通过相关部门审核等费用)、施工图纸深化设计、设备采购供应、安装(含系统本体设备及辅助材料)、调试检测、包装运输和工程验收、人员培训、日常维护保养、售后跟踪服务等全过程。

2、方案及施工图深化设计要求:详见附件“徽盐龙湖郡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采购及安装工程技术要求及规范”。

3、合同工期:45个日历天。

三、报价说明

1、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报价方式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包含但不限于:充电桩方案设计(含方案设计通过相关部门审核等费用)、施工图纸深化设计、采购、运输、安装、调试、检测费、验收、材料(含主辅材)、质量、管理费、规费、税金、人员培训、日常维护保养、售后跟踪服务、市场风险、防疫费等所有费用(确保通过六安市当地相关部门验收,否则造成发包方的一切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并需详细注明所使用主辅材的品牌、型号、规格及技术参数等。

2、投标人必须按其报价完成比选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招标设计图纸规定的所有工程项目内容。

3、本次比选后,我单位将直接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参与人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进行综合报价,责任自负。

4、本次报价包含水电费及总包服务费,其费用综合包含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四、参选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充电桩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时间2年及以上)。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合同履约能力强。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若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400万元,所代理的产品的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

3、所投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交流充电桩检测报告。

4、投标人近一年内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书。

6、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19年5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充电桩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原件备查。

7、投标人必须承诺: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工作必须由制造商或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承担。中标后需在六安市设有固定售后服务网点,提供1名维保技师并指定负责人(售后服务经理或项目维修经理)长期驻点对接售后服务。

8、参选单位近一年内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承诺。

9、参选单位必须承诺: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工作必须由制造商或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承担。提供1名维保技师并指定负责人(售后服务经理或项目维修经理)长期驻点对接售后服务。

10、不接收联合体参与。

五、参选说明

1、参选人应自行承担深化设计、询价期间编制标书和递交标书等全过程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比选结果如何,招选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招选单位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选人。

2、材料供应工期要求:根据招选单位要求进度予以安排配合。

3、参选人必须承诺:未经招选单位许可,不得将材料供应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一经发现将立即终止合同,并赔偿由此造成询价单位的一切经济损失。

4、成交原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节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两名中标候选人。(若存在多家汇总得分相等且同时其他条件同等的条件下,我公司将按程序进行二次报价或者谈判确定最终中选单位。)

5、参选人一经做出报价,有效期内不可撤回。

6、参选人应根据比选文件中各项要求编制报价文件,一切降低比选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均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本项目的控制价为754997.54元,高于或等于控制价,为无效标。

7、履约保证金

7.1 中选单位须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7个日历日内向招选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现金或转账(电汇)、汇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其形式,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中标价的10%。参选人在参选文件中明确其自愿提交的履约保证金数额,但不得低于比选文件规定的要求,否则,作为没有实质响应比选文件的要求。如未及时提交履约保证金,招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发出的中选通知书对招选人无任何约束。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六安市行政区域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如采用担保机构担保,应为注册地在六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融资担保机构或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备案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担保。

7.2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8、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8.1 参选人承诺所提供的材料、设备无假冒伪劣设备,必须提供正品,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安全认证的出厂的全新、合格的产品,产品装箱单、产品合格证、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和随机附件必须齐全,产品同时具备刷卡和扫码功能,并建设后台监控管理系统。

8.2 质保期为二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若承建商质保期限高于此的按高于的标准执行。若在质保期限内,有质量问题,必须保证及时、免费修复且不降低原设计质量标准或档次。

8.3 中选人接到需方维修通知后应在8个小时内派出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到场维修,除需更换主要配件外,必须在6小时内修复。

8.4 保修期内所需更换零部件由承建商免费并及时提供,售后专业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全部自理,保修期外,承建商仍应上门维修,只收配件费,不收其他费用。

8.5 参选人可根据设备情况作更为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承诺函中须注明:在接到客户的通知后2天内不进行维修的,客户可自行安排维修,产生的所有费用承建商均认可并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

六、合同条款

1、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全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结算审计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剩余3%做为质量保证金,剩余3%在质保期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供与付款金额一致的国家正规机打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少于9%),在付至结算价款的97%时,乙方需提供结算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乙方施工用水、电按实际使用计量,费用由乙方承担或按合同金额的7‰自行与总承包单位协商结算;总包配合费包括在合同总价中,结算时将按照结算价(扣除主要设备费)的1.5%进行扣除。

七、竣工结算程序:

1、乙方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30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及完整的结算资料一式叁份(原件一份),由甲方将上述资料送交造价师和甲方指定的审价机构按照本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审核。乙方未经甲方而直接送交造价师和(或)审价机构的任何资料均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乙方应在上述期限内向甲方一次性提供完整结算资料,乙方逾期提交的任何资料将不被甲方接受(乙方结算报告送审后发生的新增工程除外)。送审的结算书中若有遗漏项目均作为乙方让利,甲方不做增加调整。

乙方未按要求报送完整的结算资料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资料不完整或缺项导致结算工作无法进行的,或由于施工单位原因不配合导致结算工作无法进行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我公司将施工单位列入不诚信单位名单,限制施工单位在我公司各地开发项目的投标工作。

2、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交竣工结算资料后,应配合甲方工程师在30天内确认项目结算资料,保证在工程竣工后40天内将完整的结算资料提交给甲方成本合约部。除非甲方要求增补结算资料,乙方逾期自行补交的结算资料不予受理,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漏算漏报一律视为乙方的优惠。

3、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在收到项目结算资料四个月内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并配合甲方办理政府相关手续。

4、工程竣工结算由甲方初审后,甲方有权再指定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甲方指定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有权对甲方初审的竣工结算内明显不合理的合同价、各项取费、定额子目套用、材料单价及工程量等作出调整。

5、关于分摊竣工结算第三方审计收费的约定:竣工结算经甲方和甲方指定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结束后,如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不超过建设方审核总价5%的造价视为正常报送;若审减额超过5%,为不合理报送,施工单位承担超出5%部分的超额审计费。并将施工单位列入不诚信合作单位名单,限制其在我公司开发项目中的投标。甲方事先和乙方充分沟通确定结算计划,必要时可以签订结算计划协议书,严格执行。若乙方不能及时配合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结算工作,则结算金额按照甲方确定的执行,承包商不得异议。

6、竣工结算方式:最终合同结算价款 = 合同价±工程变更造价±合同和招标文件规定可调整工程造价;

7、特殊说明

(1)为确保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廉洁、规范、高效实施,加强项目实施企业诚信履约意识,强化监督管理,保障项目建设,预中选候选人需接受招标人的约谈,未经约谈、未签署廉政承诺书之前,不发放中选通知书和签订合同,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之前,被约谈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廉政约谈或拒绝约谈的,或拒绝签署廉政承诺书的,取消该企业中选资格并将其列入失信名单。

(2)在任何情况下,双方都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依法解决争议,不得已暴力、威胁、胁迫、闹事等方式对待另一方或人员。承包人必须妥善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农民工管理。如有承包人及其民工以任何理由采取任何形式扰乱发包人,对发包人工作秩序造成影响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日的违约金。连续2天以上或累计超过3次以上或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所有损失承包人自负。

(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管理,违章作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拒不服从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管理的,每发生一次将按500-1000元进行处罚。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验收申报,未经验收擅自隐蔽,将按1000-2000元处罚。且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有权要求剥离检查,不论是否合格,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七、投标资料、时间及地点等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1日上午10点(北京时间),开标时间由比选人另行确定。

2、开标地点:六安市金安区皋城路与长安路交叉口(徽盐龙湖郡售楼部三楼会议室)。

3、报价文件中应包含:技术标、商务标、设计方案

3.1、技术标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等;

③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参选单位近一年内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承诺;

⑤安装调试、售后服务承诺;

3.2、商务标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投标函、报价单(应详细罗列各分项单价及各合价、税率);

3.3、设计方案:设计方案文本(A3文本);

3.4、充电桩设计方案制作成PPT格式,需要在评标现场进行汇报。

3.5、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拷贝到U盘,放入标档案袋内;

注:技术标3本(一正两副)、商务标3本(一正两副)、设计方案3本(A3),用三个档案袋胶装密封,一个档案袋装技术标,一个档案袋装商务标,一个档案袋装设计方案文本,封面需注明技术标、商务标,密封处加盖公章,以上资料按照要求密封,缺少以上任何一项均按废标处理。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长安北路与胜利路交口龙湖郡售楼部二楼成本合约部

联系人:盛经理

电话:0564-3630972

1、本次报名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请报名单位将索要比选文件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疑问以邮箱方式发送给下列联系方式258673272@qq.com)。

2、投标函、徽盐龙湖郡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参考品牌、徽盐龙湖郡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技术要求及规范、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电话索取。

附件1:评分附件

附件2:徽盐龙湖郡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技术要求及规范

附件3:施工图纸

附件4:廉政协议

附件5:投标函及其格式。                                      

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