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陕西政务网》
陕西省盐务局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创建“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碘盐配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食盐专营的社会功能优势,减轻偏远贫困地区群众生活负担,确保合格碘盐进入每家每户,为新农村建设和创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支持。
榆林市地处陕西省北部,山区人口众多,经济欠发达,群众自觉食用碘盐意识较差。同时,榆林还是陕西省唯一的产盐区,私盐冲击市场的现象较为严重。为了保障偏远贫困地区群众食用到合格碘盐,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陕西省盐务局要求榆林市盐务局在做好食盐专营各项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协调盐业和当地政府关系,利用各种形式向当地政府传送做好食盐专营工作的重大意义。通过大量工作,榆林盐业取得了当地政府的支持和帮助,创建了“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碘盐配售工作机制,通过实行政府补贴,和当地县、乡政府联手实行驻点销售、分片包干、责任到组、考核到人的措施,创新成品盐销售方式,有效制止了私盐、非碘盐、劣质盐流入食盐市场,保障了群众身体健康。
2007年,经过省局和市局的共同努力,榆林市、县政府为当地群众食用碘盐共投入补贴731万元。其中,府谷县政府对低保和五保户实行免费食用碘盐的政策。定边县由县财政出资220万元,对全县城乡群众每人每年免费供应合格碘盐3.5公斤。
通过实行碘盐配售工作机制,不仅降低了群众特别是农村贫困群众的生活支出,使群众吃到半价甚至完全免费的合格碘盐,而且使辖区内群众食盐“三率”明显提高,甲状腺肿大率大幅下降,儿童尿碘中位数持续升高。以神木县为例,从2005年开始实行政府补贴,通过地病部门监测,2006年、2007年食盐“三率”均达到100%;神木县瑶镇中学在“十五”期间学生甲状腺肿大率高达60%以上,而目前已降至10%以下,全县儿童尿碘中位数明显升高,碘缺乏病得到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