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桶藏私盐
来源:
亳州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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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5-10
5月10日,利辛县盐务局盐政执法人员来到新张集乡对辖区内食品加工用盐户进行检查。当来到侯某经营饭店时,执法人员利用碘快速测试剂对灶台盐碗进行检测发现系无碘。随即要求当事人配合检查,然而院内、院外全部检查一遍既没发现任何违法盐产品,更连涉盐外包装物都没有发现。此时,饭店老板开始狡辩其一直都是购买小袋盐,肯定是开袋时间长了,碘都挥发了。本着对盐政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盐政科副科长王广涛带领两名人员对院内食品加工区再次进行检查,一堆凌乱的杂物下放有几个塑料桶引起了大家的怀疑。在当事人的现场监督下,执法人员打开查看,最终发现在靠近大树下方的一个红色塑料桶内装有精盐约20公斤,碘试剂测试系无碘。 面对确凿证据,侯某承认自己在一个月前因贪图便宜从一陌生人处购进精盐50公斤。目前,该违法盐产品已被我局异地封存扣押,侯某主动缴纳了罚款,受到了法律应有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