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对成功查办童某等非法经营食盐的有功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发布时间:2009/12/10 15:34:12    |     文章来源:     |     阅读次数:
  为切实推进大要案的查办,进一步调动办案人员的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严厉打击各类重大涉盐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安庆市局的专题请示,经研究,省局决定对“童无良、李年生非法经营食盐”一案办理中作出贡献的安庆市和望江县公安、盐务等部门的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并在全省盐行业对安庆市和望江县盐务局通报表彰。
  不久前,安庆市近年来最大的一起涉盐犯罪案件审理终结。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望江县人民法院对非法经营110吨食盐的童无良、李年生的一审判决,两人分别被终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各处罚金3万元。
  2008年12月9日,安庆市盐务管理局盐政人员接到举报后,一方面认真分析、拟定行动预案,一方面及时请求市公安部门协作支持。12月19日下午,在交货地点,盐政人员、公安干警当场擒获盐贩童无良,并现场查获私盐9.7吨。为把握战机,捣毁窝点,公安部门经连夜突审,案情取得重大突破,得知还有一部分盐存放在望江县一学校附近的仓库内。次日凌晨3点左右,盐政、公安人员又迅速赶到望江县再次查获私盐40.3吨。20日,童无良被公安部门刑拘。
  经望江县盐务局提供的案卷证实,童无良曾被望江县盐务局行政处罚过两次,这次又查获其贩卖私盐50吨的犯罪事实,已涉嫌刑事犯罪,因此安庆市盐务管理局迅速将本案移送公安经侦部门进行进一步侦查深挖。为此安庆市盐务局成立了12.19专案组,抽调盐政人员与车辆全力协助公安经侦支队扩大战果,搜集证据。根据市公安经侦支队提供的相关线索,在望江县境内长岭等地查获犯罪嫌疑人童无良等人非法制售假冒的小包装窝点及其作案工具,查处假冒复合膜小包装私盐2吨;50公斤装私盐2.6吨,同时抓获另外一名涉案嫌疑人李年生。归案后,两名犯罪嫌疑人均供认该批私盐于2007年10月份共同出资到定远县非法购进,共计110吨。
  在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中,安庆市、望江县两级公安、盐务部门紧密配合,主动放弃节假日休息,克服雨雪恶劣天气、相关当事人不配合以及关系网说情阻挠等重重困难,经过三个多月的深入调查取证,彻底查清了童无良伙同李年生等非法经营食盐的犯罪事实,并积极与检察院、法院沟通,充分介绍相关政策和判例,深刻揭露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两名盐贩最终受到了法律应有的制裁。
  此案的成功宣判不仅严惩了一个长期从事私盐贩销的团伙,有力地净化了安庆市及周边盐业市场,更是对皖西南地区盐业市场起到了极大的震慑和警示效果。省局也将继续从案件查处的指导、督办、协调和奖励等多个方面,全力推进大要案件查办、审理和判决,依法严惩涉盐犯罪的不法分子,切实保障全省食盐市场的安全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