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局通报2005年盐业专项整治情况

发布时间:2006/6/8 9:54:57    |     文章来源:     |     阅读次数:

摘自《盐政网》

雷厉风行,重拳出击

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去年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2005年3月15日,国务院温家宝总理在《近期社会动态专报》第195期“私盐走私贩卖活动猖獗严重扰乱福建盐业市场秩序”一文上作出“由工商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形成执法合力”的重要批示。次日,吴仪副总理也批示要求工商机关坚决贯彻落实温总理批示精神,认真开展盐业市场整治工作。

接到有关批示后,国家工商总局高度重视,党组书记,局长王众孚同志立即要求我局组织力量,部署落实。我局多次邀请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公安部、中国盐业总公司等有关部门的同志共同研究部署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工作,并组成联合检查组,赶赴福建、浙江等地进行实地检查,了解当地盐业公司、集贸市场、餐饮摊点购销食盐的情况。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四个部门制定下发了《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决定从5月上旬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为推动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2005年4月29日,国家工商总局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工商系统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工作会议,对专项治理任务进行了周密部署。专项整顿期间,国家工商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先生派出工作组,赴十多个省份督促指导工作,推动了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此次专项治理的重点是碘盐合格率不达标、碘缺乏病严重、边远地区和经济落后地区以及原盐主产区。原盐主产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会同有关部门从抓源头入手,把取缔无证照小盐田(井、矿),制止私挖滥采作为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专项行动期间,全国共查处证明不全的单位39797户,其中,生产加工企业502户,批发经营户2282户,零售户51013户。宁夏回族自治区摧毁了全区最大的土硝盐产地,收缴非法生产的土硝盐892.79吨,填埋用于生产土硝盐的卤水井6口,带子沟12条,晒盐场33个。浙江省台州市一举捣毁了18个无证明制售私盐的非法窝点。西藏自治区一举捣毁了8个制盐售窝点,现场查扣了一批包装封口机、喷码机等制假工具。

专项整治中,工商、发改委、卫生、公安、盐政等部门密切配合,整合执法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级盐政部门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密切配合,对辖区内的制盐企业,销售企业和用盐大户进行了全面清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有效地堵住了私盐、劣质食用盐流入群众的盐罐;对历史遗留的该废转的小盐田及小盐井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治理方案。卫生部门主动向工商、盐政部门提供碘盐快速测试剂,支持食盐质量监测工作的开展,加大对消除碘缺乏危害的宣传力度,切实解决食盐市场碘盐率不达标问题。公安部门与工商、盐政、卫生等部门通力协作,以抓大案、查要案、追线索、打团伙为重点,先后查处了一批涉盐违法犯罪案件,极大地震慑了违法分子。

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直接领导下,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会同有关部门人查办各类涉盐案件10494件,已结案8887件,没收违法盐品16477.9吨,案件总值3361万元,罚款663.3万元,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180起。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工作极大地震慑了违法分子,净化了食盐市场,人民群众科学用盐和食用合格碘盐的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食盐市场监管得到了进一步加强,盐业市场管理长效机制正在逐步建立,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这次专项行动是在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和直接领导下开展起来的。温家宝总理、吴仪副总理的重要批示极大地调动了各地方各部门的积极性,是指导这次行动的工作指南。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给予了强有力的领导和支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勇于负责,积极组织协调发改委、公安、卫生、盐政等部门,齐抓共管,确保了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到位。各有关新闻单位大力协作,宣传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碘碘盐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以警示社会,震摄违法犯罪分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实践证明,整合执法资源,形成执法合力,是做好此次盐业市场整治工作的根本保障。

二、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盐业市场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无证照小盐田(井、矿)废转难度大。在专项整治期间,许多地方政府和工商、发改委、公安、卫生、盐政等部门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无证照小盐田(井、矿)的废转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但由于历史原因和客观经济条件的制约,仍有一些无证照小盐场废转工作无法落实。特别是在一些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要在短期内彻底关闭和取缔作为盐民生活主要经济来源的小盐田(井、矿),存在较大的困难。

二是部分边远地区食用碘盐营销网点不足。在西藏、新疆、青海等部分边远地区,尚未设立食用碘盐的营销网络,也缺乏相应的碘盐供应措施。如西藏自治区除地级市和少数几个县设有盐业公司外,全区70余县均无供应食用碘盐的盐业公司和销售网点。由于食盐和私盐的差价较大,加上当地居民缺乏科学用盐知识,对碘缺乏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给私盐贩子留下了市场空间。

三是盐业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顺。各地的盐业行政管理体制情况不尽相同。一些省份单独成立了盐业管理办公室承担盐业行政管理工作,而大部分省份则采取了盐务局和盐业公司政企合一的做法。在省一级,这些盐务局和盐业公司又分属于发改委、经贸委、商务厅(局)、供销社等不同部门,这给盐业市场的监督管理带来了一定困难。

四是盐业管理法规及配套措施亟需进一步完善。《盐业管理条例》、《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和《食盐专营办法》对工商、卫生、盐政等部门的职责分工规定不尽一致。此外,盐政执法力量相对薄弱,影响了其对盐业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专项行动结束后,我局要求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继续坚持专项行动期间行之有效的做法,与发改委、盐务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发扬专项行动中的良好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大对私盐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严惩私盐交易活动,防止私盐交易活动在专项行动后出现反弹。

在今年3月下旬我局召开的全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上,进一步强调了各地要对盐业市场加强监管,防止私盐、不合格食盐和非碘盐流入食盐市场。近期,在浙江温州等地,工商部门和盐务部门查处了一些用地下作坊生产用劣质盐,冒充食盐销售。

从卫生部公布2005年全国碘盐监测结果看,全国(除西藏)碘盐批质量合格率97.92%,比2004年提高0.53%;全国(除西藏)碘盐覆盖率98.11%,合格碘盐食用率95.35%,各项指标均好于2004年。然而,全国还有新疆、青海、海南、广东和西藏5个省份居民碘盐履盖率和合格碘盐食用率没有达到90%,海南省和广东省的问题极不乐观。碘盐覆盖充低的主要原因是私盐冲击食盐市场。私盐质量低劣大多属于无碘盐,且基本流入经济不发达地区和碘盐流入食盐市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危害。食盐安全是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内容。食品卫生安全是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点,也是当前广大人民群众特别关注的热点。工商部门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执法机关,打击私盐违法活动,义不容辞。我们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继续得到你们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祝会议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