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合肥市盐业有限公司刘光玉同志荣获安徽省劳动模范称号,受到省委、省政府的隆重表彰。
刘光玉同志是安徽省合肥市盐业有限公司第一营销部(包河部)部长兼客户经理。2011年他带领的团队在盐品供应、非盐销售以及在商品铺货率、客户满意度等项指标考核中名列前茅,实现商品销售额2600万元,其中非盐商品销售额250万元;他个人实现商品销售额达到1600余万元,其中非盐商品销售额为77.28万元。
在商品销售工作中,刘光玉同志勇于克服困难,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率先垂范,追求科学的方法和理念,每周都坚持六次以上市场走访、调查,及时了解客户的需求、听取建议,并及时进行总结上报,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提出合理化建议。他还利用一切机会对该部门的客户经理进行实地指导与帮助,把自己的推销方法与技巧传授给新来的客户经理,达到共同进步,共同提高的目的。2011年该部门有50%的客户经理都被评为合肥市盐业公司年度非盐商品销售标兵。2010年他获得安徽省盐业系统“优秀客户经理”称号,2011年荣获安徽盐业系统“十大客户经理”称号。

刘光玉同志荣获安徽省劳动模范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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