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是传统的美德,也是一个人高尚品德和崇高社会责任感的具体体现。无为县公司员工王昌奇同志用自己拾金不昧的实际行动再次展现了盐业人高尚的个人品质和良好的精神风貌,为该公司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3月11日上午,无为县公司工作人员接到县交通警察大队无城中队办公室张警官电话,在核实了王昌奇同志相关信息后,通报了王昌奇同志拾金不昧的先进事迹。该公司领导得知此情,予以高度重视,迅即安排相关人员向其本人证实。
3月10日上午八时许,王昌奇夫妇经过无城南门大转盘(高新大道路口)时,无意中发现路边草丛里“躺着”一只黑色钱包,当他捡起打开后发现内有现金、身份证和银行卡等物品。这时,有行人聚拢上来说:“我们把钱分了吧”。觉悟高尚的王昌奇夫妇当即制止了他们自私的企图。为防止变故,两人迅速走到就近的交通岗亭,将钱包交与执勤警察,并现场清点,身份证2张、现金815元、银行卡3张(其中1张卡内有近2万元存款,系交警向失主核实)。县警察中队根据钱包内的身份证件,电话联系到失主。原来,失主叶西俊家住高沟镇,来无城办完事后,由于归家心切,不慎将钱包遗失,由于没有一丝线索查找,正一筹莫展。当失主得知钱包失而复得的消息,十分高兴,连连向王昌奇夫妇表示感谢,并高度评价他们拾金不昧的优秀品质。失主随即在电话中表示要拿出500元钱酬谢,被王昌奇夫妇当场谢绝,他们说:“我们要是看重钱的话,就不会交给警察,我们家里虽然不富有,但不是自己光明正大挣来的钱我们坚决不要”。多么朴实的语言。
这虽然是一件很普通、很平凡的小事。但是,当您关注、审视它时,透视平凡,您就会发现蕴藏于其中的其实是一种美德——一种人类孜孜追求的高尚品格。在推进共建和谐社会的今天,这是实际行动的体现,更应值得大力提倡。(无为公司 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