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全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结表彰暨动员大会上,合肥市公司与全市855家单位一起,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合肥市第十二届“文明单位”,这是合肥市公司继第十届以来,连续三届获评合肥市“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合肥市公司在省公司和地方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建立健全和完善了文明创建管理长效机制,扎实推进职工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明创建活动。在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三个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和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双拥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合肥市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的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