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下半年,根据省市公司大力发展加盟店的相关精神,按照加盟店的相关建设标准,霍邱县公司在全县市场范围内选点布店, 先后建设了15家村级加盟店。公司与各店签订了3年期的加盟合同,为加盟店安装了全省统一的店面标牌,并要求各店必须开架售货明码标价。
2011年1月上旬,霍邱县商务局对我司15家连锁店逐个进行初审,对加盟店的形象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对一些细节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按照县商务局提出的规范性要求,公司配送中心指导各加盟店在进货台账的登记工作方面又进行了改进。1月底,六安市商务局对我司的15家加盟店进行验收,15家加盟店均顺利通过。
加盟店的建设不仅加深了公司与客户的客情关系,同时对提高霍邱盐业的社会公众形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