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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公司11月份非盐销售再创佳绩

来源: 合肥盐业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0-12-17

长丰县公司今年1-6月份共销售非盐商品58.48万元,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差距较大,非盐商品销售工作遇到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

面对这种不利局面,公司领导审时度势,强力推进客户经理负责制,重新划分责任片区,分解销售任务。通过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下半年来,非盐商品销售逐月上升,仅11月份非盐商品销售就达41.03万元,创造了历史单月销售最高纪录。

在非盐商品销售中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一是多次召开非盐商品工作专题会议,分析原因,找出差距;二是开展非盐商品市场调研,确保自采的非盐商品适销对路;三是与各片区签订责任状,把任务、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四是强化考核考核机制,奖惩当月兑现。由于措施得力,7-11月份共实现销售非盐商品214.34万元,非盐商品销售额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71.31%

2011年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长丰县公司全体职工将继续保持高昂的意志和旺盛的工作精力,力争早日完成全年的非盐的销售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