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为深入推进非盐商品经营工作,理顺经营渠道,规范经营行为,调动全体员工参与非盐商品经营积极性,含山县公司于近日制定了《非盐商品经营实施方案》,并经公司党政联席(扩大)会、职工大会研定通过实施。
《方案》对该县公司非盐商品经营领导组、相关部门职责予以明确,同时对非盐商品的经营方式、运输、退货等环节提出了合理安排和部署,对运销科、销售部下达了年销售目标任务。为鼓励职工积极参与,按照自觉自愿意的原则,不搞强行摊派,也无硬性指标,并从两方面给予奖励:一是按月销售额10%,年末销售额累计达1万元以上的加发5%予奖励;二是从工资总额中划出5%作为非盐商品奖励基金,与职工个人销售挂钩计奖;对销售大户实行分等按级计奖。
通过明确组织架构,细化运作措施,大胆提出“重奖之下必有勇夫”的理念,含山县公司非盐销售呈现出良好态势,截止目前已完成购进25万元,实现销售近10万元。(含山县盐业公司 赵志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