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暂停盐资源开发项目审批

发布时间:2007/4/25 8:47:41    |     文章来源:     |     阅读次数:

摘自《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 陈有谋)4月23日召开的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加强盐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的意见》。省政府决定:在我省盐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未出台前,暂停盐资源开发项目审批。会议认为,我省陕北地区盐矿资源十分丰富,开发利用管理好盐资源,对于发展盐化工产业,做大做强优势产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要把盐资源的开发利用纳入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总体规划来统筹考虑;除国家定点的食用盐生产外,盐资源开发利用要坚持“三个转化”的思路,实施大项目战略,搞整体性开发。开发盐资源必须报经省政府批准,并依法实行资源的有偿使用。会议决定,由省发改委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盐务局、环保局等部门参加,抓紧制定我省盐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同时由省盐务局牵头成立一个治理整顿小组,对陕北部分地区出现的盲目开发、破坏环境的状况进行清理整顿。在盐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未出台前,暂停盐资源开发项目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