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市民可电话举报涉盐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07/4/13 8:32:53    |     文章来源:     |     阅读次数:

摘自《星辰在线》

即日起,贩卖私盐,非法加工、销售伪劣盐等不法行为将受到严打。省盐务管理局太原盐务分局今日发布通告,开展为期100天的整治行动。
  盐务部门指出,严禁非碘盐流入食盐市场;未经当地盐务部门批准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加工、运输和经营食用盐,违者按照盐业法规严肃处理;对来路不明、无发票的私盐和流入食盐市场的伪劣盐、非碘盐,一律依法予以没收,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食用盐零售经营者必须到盐务部门申请办理“食盐零售许可证”后,按指定的进货渠道购进食盐和在划定的区域内进行销售,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价格,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工业盐用户要加强工业盐的管理,因管理不善造成危害的,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据太原盐务分局稽查队郝鲁晋队长表示,希望市民自觉抵制私盐、工业盐、劣质盐,发现涉盐违法行为及时与盐务部门联系,举报电话2664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