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食盐零售网点试行统一配送

发布时间:2006/11/3 8:42:26    |     文章来源:     |     阅读次数:

摘自《南昌晚报》

昨日,记者获悉,江西省发改委正式批复省盐业集团公司《关于推行食盐流通现代化实施零售网点配送有关价格问题的请示》,同意从本月起开始对零售网点试行食盐统一配送,但不得对零售商收取送货费等延伸费用,现行的食盐价格也不得改变。

  据了解,省发改委要求省盐业集团公司在保持食盐现行零售价格政策不变的原则下,由省盐业集团公司及下属分公司对食盐特许经营终端零售点进行食盐配送。实行配送费用以近补远,以盈补亏的原则,配送费统一在批零差中解决。(记者杨小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