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进行食盐市场抽查 6家商店有4家乱涨价

发布时间:2006/10/11 8:32:39    |     文章来源:     |     阅读次数:

摘自《南国都市报》

食盐是国家专营商品,其价格由物价部门制定。在我省食盐新旧包装更换调整价格后,有不少商贩趁机抬高食盐的售价。今天上午,海口市物价局联合海口盐务分局兵分三路对食盐价格进行了检查。记者跟随其中一组检查发现,在检查的6家商店中,就有4家擅自提高食盐的售价。

  今天上午,记者跟随的检查组先后对龙华、金龙、龙舌坡、振兴和沿江三路菜市场进行了检查,在龙华和沿江三路集贸市场,商贩按照政府的定价销售新包装的食盐。可另外几家菜市场,都发现有擅自提高食盐售价的行为,几乎都是将新包装的二级碘盐卖到1.5元/500克,超过政府定价0.1元。

  在龙舌坡路的振东宝龙商店和海口美兰舒雅商行,检查人员发现两个商行都将新包装的二级碘盐卖到1.5元/斤。其中振东宝龙商店在批发新包装的二级食盐时,将其批发价提高到1.4元/500克,这是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针对两家商店擅自提高食盐售价的行为,物价部门分别处以300元的罚款,并责令立即整改。

  对金龙菜市场一家擅自涨价的商家,由于销售食盐的数量不是太大,检查人员进行了口头警告。

  在振兴菜市场海口邱记商店,一市民在该店买了一包500克的旧包装碘盐,售价为1.3元。按照规定,旧包装碘盐的零售价应该是1元/包,该店将零售价提高了0.3元。据店主介绍,这些旧包装食盐是别人送来的,每包盐的进价就是1.1元多。物价局检查人员当场责令店主向消费者退还了多收的0.3元。

  据了解,另外两个检查组的检查情况也不好,前往府城、云龙、旧州、龙泉一组检查的情况要好些,但前往长流、荣山一组检查的情况则不容乐观,该组共检查45家商店,其中处罚10家,责令改正的有10家。

  按照省物价局对新包装食盐价格的规定,以每包计,一级纸塑小包装食盐(加碘)零售价为:300克1.20元,500克1.50元,1000克2.70元;二级纸塑小包装食盐零售价格为:300克1.10元,500克1.40元,1000克2.50元。

  如果市民发现有超规定销售行为的,可拨打12358投诉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