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中盐总公司网站》
一、普及碘盐供应十年来的成效
陕西省是碘缺乏病的重病区,1995年国家对陕西省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第一次检查中,对全省52个县进行检测,居民用户碘盐合格率为24.71%,生产企业碘盐合格率为43.26%,儿童甲状腺肿大率23.92%。99年国家对陕西省碘缺乏病防治工作检测,碘盐合格率为80.5%,合格碘盐食用率为78.3%,碘盐覆盖率为97.3%,儿童甲状腺肿大率9.3%。2005年陕西省卫生部门对全省碘缺乏病防治的检测结果是,碘盐合格率为97.3%,合格碘盐食用率为96.5%,碘盐覆盖率为99.2%,儿童甲状腺肿大率3.6%。在卫生部开展的全国第五次碘缺乏病监测中,对陕西省30个县(市、区)开展规定项目监测,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消除碘缺乏病标准。已实现国家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的县(市、区)104个,达到了计划90%以上的县实现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的任务。
陕西省盐业系统把“一盐防三病”工作当作防治地方病一项主要任务来抓,保证合格碘盐和碘硒盐供应,为2005年陕西省基本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和稳定控制大骨节病、克山病发病做出了突出贡献。陕西省盐务局,铜川、汉中、西安等盐务局(盐业公司),何育青等6名同志被评为陕西省“十五”地方病防治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十年来的主要工作
(一)认真执行国家食盐计划和价格,确保碘盐市场的正常供应。
陕西省盐业工作者不断提高对食盐专营、普及碘盐供应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好食盐专营政策,按照国家计划组织食盐生产、调运和销售,强化调运管理,加强市场预测,不断提高计划安排和合理调运的科学性,保证全省合格碘(硒)盐的正常供应,每年如期并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食盐购进计划,确保实现碘盐合格率达到90%以上的国家消除碘缺乏病标准。
(二)健全盐业法规,坚持依法行政。
陕西省是碘缺乏病比较严重的省份之一,省委、省政府历年来对消除碘缺乏病高度重视,从1954年起陕西省就在碘缺乏病区试用食盐加碘防治地方性甲状腺肿的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根据国家有关盐业法规,1996年陕西省人民政府颁布了《陕西省实施〈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办法》,2003年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了《陕西省盐业条例》,为进一步消除碘缺乏危害,保护公民身体健康,规范盐业经营、管理行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证食盐专营,坚持依法行政,提供了法律保证。
(三)加强食盐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涉盐违法行为。
为了维护食盐专营,确保合格碘盐供应,陕西省盐务局把严厉打击涉盐违法行为作为盐政工作的重点,以“内治、外联、齐抓共管、堵源截流”为指导思想,坚持不懈地加大食盐市场管理力度,开展有针对性的市场管理活动,严厉打击私盐贩销的违法行为。
十年来,全省共查获涉盐违法案件19841起、查获盐产品27203.5吨、没收盐产品19219吨、罚款4663145元、没收非法所得348508元、没收盐产品变价款3134845元、罚没款合计:8146498元。在查处涉盐违法案件的同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涉案嫌疑人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对私盐贩子判处有期徒刑的6人,劳动教养的2人。全省共设立私盐举报点43000余个,通过多年的努力,一个“户籍化管理、规范化运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辐射到村、监控到乡”的食盐专营网络已初具规模,在占领市场、监管市场、反馈信息,应对“非典”期间抢购风潮等方面发挥了明显的作用。
为了加强全省食盐安全工作,杜绝食盐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省人民群众吃上合格的碘盐,在各大节日,陕西省盐务局都要开展各种安全检查,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为了消除学校食堂不安全隐患,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陕西省盐务局在2005年下发了《关于迅速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整顿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对3205家民办院校、农村中小学集体食堂和幼儿园食堂进行了检查。
为了解决陕西省子州县马蹄沟生产土盐的问题,陕西省盐务局主要领导亲赴榆林,和当地政府领导一起研究,在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拿出一定资金,给当地群众低价配送合格碘盐,为当地盐民解决低保,使这一困扰陕西省多年的土盐生产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
为了维护食盐专营,加强盐行业内部管理,杜绝内部违规行为的发生,增强盐行业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陕西省盐务局根据国家和陕西省有关盐业法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2005年制定了《陕西省盐行业行为规范》。该行为规范对盐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岗位责任、行为规范以及工作失误的责任追究等有了明确规定,对提高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起到积极作用。
(四)建立食盐质量检测网络,保证合格碘盐供应。
为了确保合格碘盐供应,陕西省盐务局在1996年就投资100余万元,给全省各级盐业经营部门配置了食盐质量检测设备,建立全省三级食盐质量检测网络,达到省、市级食盐质量检测中心(站)能够做食盐的全项化验,县级食盐质量检测室能够做碘盐单项碘离子化验。为强化食盐质量管理,提高碘盐质量,落实各级食盐质检人员的责任,陕西省盐务局2004年制定了《陕西省行业食盐质量检测办法》,进一步加大了对碘盐质量的检测力度,明确了各级质检人员的任务,落实了责任,并规定了责任事故的追究办法。保证了上市碘盐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