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

马鞍山市和县盐业有限公司门面房招租公告

来源: 马鞍山市和县盐业有限公司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2.11.16

马鞍山市和县盐业有限公司门面房招租公告

马鞍山市和县盐业有限公司现有一处六层综合楼整体公开对外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马鞍山市和县盐业有限公司综合服务楼位于和县富康东路南侧,占地面积334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为六层的商用综合服务楼,后有停车场2000平方米,交通便利,适宜酒店、宾馆、办公、学校、医院等。

二、招租期限

期限3年(具体租赁日期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另行约定)。

三、承租条件

1.承租人应是法人、社团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无违法或不良经营记录。

2.承租方应按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

3.本次招租,竞租人自行到现场勘验。

四、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房用途;

2.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赌博、吸毒贩毒、卖淫嫖娼、制黄贩黄、伪造证件、印刷非法出版物、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窝藏犯罪人员、窝藏和销售赃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3.不得利用出租房屋从事传销或变相传销、违法开办诊所、非法行医和非法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等违法活动;

4.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违法从事职业介绍、婚姻介绍、培训以及房地产中介等活动;

5.不得利用出租房屋非法从事生产、储藏、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活动。

6.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承租期间不得在场所内乱搭乱建,不得将场所分割给他人用,否则视作违约。

7.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8.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须将租赁房屋场所恢复原样并且无条件交还给出租方。

五、招租方式

凡经公开方式招租最终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时,采取协议租赁方式;产生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时,采取竞争性谈判的交易方式。

六、租金起始价

采取有底价(底价40万元/年)的方式竞租,以最高租金取得租赁经营权,租金每年一次性交清。竞价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及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16日-2022年11月27日。有意者请持有效证件,即日起至2022年11月27日17:00前到我公司综合部报名。

联系电话:0555-2569101、13856506878联系人:周主任

投诉电话:0555-2233037

 

 

马鞍山市和县盐业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