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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徽盐置业有限公司徽盐·虹都府16#A地块汽车充电桩采购及安装工程比选公告

来源: 安徽盐业地产集团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1.02.22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泗县徽盐置业有限公司拟对徽盐·虹都府16#A地块汽车充电桩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比选活动,现将有关询价情况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实施地点:泗县虹乡路与花园路路交口;  

2、建设规模:16#A地块为紫宸苑住宅区,总建筑面积为134061.30㎡,住宅建筑面积约为106795.23㎡,幼儿园为3441.14㎡,商业为1393.87㎡,地库建筑面积为人防4996.58㎡,非人防17434.48㎡;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报价范围与要求

报价范围:泗县徽盐·虹都府16#A地块汽车充电桩采购及安装工程(详见图纸和清单所示内容);

报价要求:详见附件“16#A地块汽车充电桩技术要求及规范”。

三、报价说明

1、投标人按照图纸和清单要求报价。报价方式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报价采用综合单价,该单价包含但不限于:充电桩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检测费、验收、材料(含主辅材)、质量、管理费、规费、税金、服务维修、市场风险、防疫费等所有费用。并需详细注明所使用主辅材的品牌、型号、规格及技术参数等;

2、投标人在开标前未对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提出异议的,将被视为已对照图纸等资料复核过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并对其中存在的误差已全部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数量以及综合单价进行校对调整。投标人必须按其报价完成比选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招标设计图纸规定的所有工程项目内容;

3、本次比选后,我单位将直接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参与人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进行综合报价,责任自负;

四、参选人资质、资格要求

1、参选单位为汽车充电桩产品的制造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合同履约能力强,不接收代理商/经销商参选;

2、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参选单位资质要求:应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参选单位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2018年1月至今)至少具有2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交流充电桩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原件备查。

5、参选单位近一年内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承诺;

6、参选单位必须承诺: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工作必须由制造商承担,提供1名维保技师并指定负责人(售后服务经理或项目维修经理)长期驻点对接售后服务;

7、不接收联合体参与;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参选说明

1、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参选人应自行承担询价期间编制标书和递交标书等全过程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比选结果如何,招选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招选单位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选人。

2、材料供应工期要求:根据招选单位要求进度予以安排配合。

3、参选人必须承诺:未经招选单位许可,不得将材料供应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一经发现将立即终止合同,并赔偿由此造成询价单位的一切经济损失。

4、成交原则:我公司将对参选人的比选文件进行统一开标评选。在满足采购需求与图纸设计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和服务水平的前提下,由比选小组根据参选人的报价、质量标准、售后服务、企业业绩等各因素进行综合评定,并经公司会议研定后,确定中选人。

5、参选人一经做出报价,有效期内不可撤回。

6、参选人应根据比选文件中各项要求编制报价文件,一切降低比选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均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本项目的控制价为70万元,高于或等于控制价,为无效标。

7、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本次项目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费用由中选人支付(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参选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此费用,以上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不单独列项。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用参照皖价服[2007]86号文收费标准的40%缴纳。

8、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8.1、参选人承诺所提供的材料、设备无假冒伪劣设备,必须提供正品,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安全认证的出厂的全新、合格的产品,产品装箱单、产品合格证、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和随机附件必须齐全,产品同时具备刷卡和扫码功能,并建设后台监控管理系统。

8.2、质保期为二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若承建商质保期限高于此的按高于的标准执行。若在质保期限内,有质量问题,必须保证及时、免费修复且不降低原设计质量标准或档次。

8.3、中选人接到需方维修通知后应在8个小时内派出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到场维修,除需更换主要配件外,必须在6小时内修复。

8.4、保修期内所需更换零部件由承建商免费并及时提供,售后专业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全部自理,保修期外,承建商仍应上门维修,只收配件费,不收其他费用。

8.5、参选人可根据设备情况作更为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承诺函中须注明:在接到客户的通知后2天内不进行维修的,客户可自行安排维修,产生的所有费用承建商均认可并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

六、合同条款

1、招选人与供应商应根据本比选文件的规定,签订正式合同;

2、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3、合同工期:45个日历天;

4、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全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结算审计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剩余3%做为质量保证金,余款3%待贰年质保期满无工程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5、乙方施工用水、电按实际使用计量,费用由乙方承担或按合同金额的7‰自行与总承包单位协商结算;

6、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供与付款金额一致的国家正规机打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付至结算价款的97%时,乙方需提供结算价款的全额发票;

7、竣工结算程序:

(1)乙方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30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及完整的结算资料一式叁份(原件一份),由甲方将上述资料送交造价师和甲方指定的审价机构按照本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审核。乙方未经甲方而直接送交造价师和(或)审价机构的任何资料均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乙方应在上述期限内向甲方一次性提供完整结算资料,乙方逾期提交的任何资料将不被甲方接受(乙方结算报告送审后发生的新增工程除外)。送审的结算书中若有遗漏项目均作为乙方让利,甲方不做增加调整。

乙方未按要求报送完整的结算资料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资料不完整或缺项导致结算工作无法进行的,或由于施工单位原因不配合导致结算工作无法进行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我公司将施工单位列入不诚信单位名单,限制施工单位在我公司各地开发项目的投标工作。

(2)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交竣工结算资料后,应配合甲方工程师在30天内确认项目结算资料,保证在工程竣工后40天内将完整的结算资料提交给甲方成本合约部。除非甲方要求增补结算资料,乙方逾期自行补交的结算资料不予受理,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漏算漏报一律视为乙方的优惠。

(3)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在收到项目结算资料四个月内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并配合甲方办理政府相关手续。

(4)工程竣工结算由甲方初审后,甲方有权再指定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甲方指定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有权对甲方初审的竣工结算内明显不合理的合同价、各项取费、定额子目套用、材料单价及工程量等作出调整。

(5)关于分摊竣工结算第三方审计收费的约定:竣工结算经甲方和甲方指定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结束后,如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不超过建设方审核总价5%的造价视为正常报送;若审减额超过5%,为不合理报送,施工单位承担超出5%部分的超额审计费。并将施工单位列入不诚信合作单位名单,限制其在我公司开发项目中的投标。甲方事先和乙方充分沟通确定结算计划,必要时可以签订结算计划协议书,严格执行。若乙方不能及时配合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结算工作,则结算金额按照甲方确定的执行,承包商不得异议。

8、竣工结算方式:最终合同结算价款 = 合同价±工程变更造价±合同和招标文件规定可调整工程造价;

9、特殊说明

(1)为确保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廉洁、规范、高效实施,加强项目实施企业诚信履约意识,强化监督管理,保障项目建设,预中选候选人需接受招标人的约谈,未经约谈、未签署廉政承诺书之前,不发放中选通知书和签订合同,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之前,被约谈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廉政约谈或拒绝约谈的,或拒绝签署廉政承诺书的,取消该企业中选资格并将其列入失信名单。

(2)在任何情况下,双方都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依法解决争议,不得已暴力、威胁、胁迫、闹事等方式对待另一方或人员。承包人必须妥善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农民工管理。如有承包人及其民工以任何理由采取任何形式扰乱发包人,对发包人工作秩序造成影响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日的违约金。连续2天以上或累计超过3次以上或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所有损失承包人自负。

(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管理,违章作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拒不服从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管理的,每发生一次将按500-1000元进行处罚。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验收申报,未经验收擅自隐蔽,将按1000-2000元处罚。且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有权要求剥离检查,不论是否合格,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0、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转账;

(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金额的5%;

(3)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转入并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有权另行确定中标人并与其签订合同;

(4)接受履约保证金单位的财务信息:

开户名称:泗县徽盐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泗县支行

银行帐号:1312 0490 0930 0175 674

(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七、投标资料、时间及地点等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3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安徽宿州市泗县虹乡路与北二环路交口徽盐虹都府营销中心二楼会议室;

3、报价文件中应包含:技术标、商务标

3.1、技术标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等;

③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参选单位近一年内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承诺;

⑤安装调试、售后服务承诺;

3.2、商务标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投标函、工程量清单报价(新点软件报价);

注:各单位针对本比选文件的所有报价和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作废,以上资料须整理装订成册、档案密封(正、副本各壹份,正、副本密封在一个档案袋里面,密封处加盖公章),以上资料按照要求密封,缺少以上任何一项均按废标处理。

4、本次报名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5、投标函、16#A地块汽车充电桩参考品牌、16#A地块汽车充电桩技术要求及规范、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电话索取。

6、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泗县徽盐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宿州市泗县虹乡路与北二环路交口徽盐虹都府营销中心二楼成本部  

联系人:纪工、罗经理

电话:0557-7560685

泗县徽盐置业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