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转让标的简况
(一)转让标的基本信息
本次转让标的共1套房产,位于桐城市山水龙城香水湾B6栋1803室,装修状态:毛坯,钢筋混凝土结构,通水、通电,转让标的均已办理不动产权证。
1、本次转让标的均为闲置状态。
2、本次转让标的土地使用权性质均为划拨、用途均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本次转让标的成功转让后,如需补缴土地出让金的,由转让方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补缴,与受让方无关。
三、转让方
安徽盐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四、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标的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
五、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1、转让底价:根据2026年2月6日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26)第3298号,山水龙城香水湾B6栋1803室,转让价款不低于24.53万元。
2、标的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要求:
(1)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受让方支付《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2)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付清标的全部转让价款。
3、与标的转让的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所提交的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对转让标的现状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调研,已现场查勘了转让标的,均放弃对转让标的提出建筑面积、质量、外观、结构、权证办理情况等方面的异议,对其存在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竞得转让标的后的所有风险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3)意向受让方承诺:竞得标的后,若需办理燃气开通、开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房屋建筑面积及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均以不动产权证登记面积为准,如不动产权证登记面积与发布公告列示的面积存在差异,不调整成交价款。
(5)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同意转让标的移交日前的水、电、气及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承担,移交后的水、电、气及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意向受让方承诺:涉及本次标的在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7)意向受让方承诺:《产权交易合同》为成交双方交易的签约合同;具体过户时,如不动产管理部门要求提供指定版本的合同,受让方自行按要求补充提供不动产管理部门要求规范版本合同,转让方有义务按照要求配合受让方完善补充不动产管理部门要求的规范版本合同(不动产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指定版本合同作为办理产权过户时所用,成交双方产权交易具体约定以《产权交易合同》为准)。
(8)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同意按不低于转让标的的转让底价受让本标的。
(9)意向受让方承诺:仅以人民币缴纳交易保证金、支付转让价款、支付交易服务费用等。
(10)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内容已全面了解,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六、转让信息
(一)报名时间
自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16日,每工作日8:00至12:00,14:00至16:30。
七、联系方式
安徽盐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褚经理
联系电话:0551-68997020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依爱城市花园首座401资产管理部
安徽盐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