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盐龙湖郡一期景观及道排施工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3 14:36:04    |     文章来源: 安徽盐业地产集团     |     阅读次数: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徽盐龙湖郡一期景观及道排施工工程(项目编号:JG2021-04-1812)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1年12月2日下午13时0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第二开标室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新宇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5015188.88元

质量:合格

工期:150日历天

项目经理信息:胡永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皖134131310160

项目经理资格审查业绩:

(1)苏滁现代产业园安置房二期绿化景观工程

公示期:自2021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6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评标情况说明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否决投标情况说明:陕西新鸿业生态景观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资格审查不通过,安徽南岳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商务标初步评审不通过。

3、其它情况说明:/。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特此公示。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盐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盐业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发布。

招标人: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皋城路与龙河中路交口徽盐龙湖郡营销中心二楼成本部

联系人:盛经理

联系电话:0564-363097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异议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6日17时整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