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盐业公司房屋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5 10:26:22    |     文章来源: 安徽盐业发展公司     |     阅读次数:

我公司现有以下房产对外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公司霍山县衡山镇南岳东路(原商务局、霍山县盐业公司综合楼)1楼5间门面房,2楼10间房屋对外出租,1楼面积共计175平米,2楼面积共计363平米,合计面积538平米。

二、公示时间:2021年1月15日-2021年1月22日

三、竞租方式:采取有底价的方式竞租,以最高租金取得租赁经营权。

四、承租条件

1.承租人应是法人、社团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无违法或不良经营记录。

2.承租方应按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

3.本次招租,竞租人自行到现场勘验。

五、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房用途。

2.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赌博、吸毒贩毒、卖淫嫖娼、制黄贩黄、伪造证件、印刷非法出版物、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窝藏犯罪人员、窝藏和销售赃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3.不得利用出租房屋从事传销或变相传销、违法开办诊所、非法行医和非法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等违法活动。

4.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违法从事职业介绍、婚姻介绍、培训以及房地产中介等活动。

5.不得利用出租房屋非法从事生产、储藏、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活动。

6.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承租期间不得在场所内乱搭乱建,不得将场所分割给他人使用,否则视作违约。

7.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8.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须将租赁房屋场所恢复原样并且无条件交还给出租方。

六、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请有意承租者持有效证件(自然人持身份证,企业持营业执照)于2021年1月22日17:00前到我公司办公室报名。

2.报名地点: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皖西大道东路272号安徽省六安市盐业有限公司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束先生    

联系电话:0564-3995057  18605648111

                       

安徽省六安市盐业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