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长丰盐业公司车库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0/5/8 10:51:27    |     文章来源: 安徽盐业发展公司     |     阅读次数:

合肥市长丰盐业公司现将位于院内两间车库对外出租。

一、基本情况

车库位于长新路3号合肥市长丰盐业公司院内东北角,面积56平方米左右,也可用作仓库使用。

二、竞租方式:采取有底价的方式竞租,以最高租金取得租赁经营权。

三、承租条件

1.承租人应是法人、社团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无违法或不良经营记录。

2.承租方应按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

3.本次招租,竞租人自行到现场勘验。

四、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房用途。

2.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承租期间不得在场所内乱搭乱建,不得将场所分割给他人用,否则视作违约。

3.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4.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须将租赁房屋场所恢复原样并且无条件交还给出租方。

五、公示时间:2020年5月8日-2020年5月17日

六、有意者请持有效证件,于2020年5月18日17:00前到我公司办公室报名。在办理报名登记时须缴纳2000元竞租保证金。如果未取得承租权,出租方将在揭标后7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七、租期

原则上一年一签,根据实际经营性质,最多不超过3年。

在承租期间,如因企业改革、改制或政府城建规划等政策原因,合肥市长丰盐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租方)有权提前收回房屋场所,不为违约。第二年,如承租方不按规定时间及时缴纳房租,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租金:以实际中标价为第一年的租金。如签订一年以上合同,从第二年起房租价格按上年租金总额的5%递增。

联系电话:0551-66680571        

联系人:单女士

地址:长丰县水湖镇长新路3号(盐业公司三楼办公室)

     

合肥市长丰盐业有限公司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