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巡察办(整改办、作风办)

发布时间:2023/1/4 8:37:55    |     文章来源: 人力资源部     |     阅读次数: 次     |    
  分享到:

巡察办

1.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国资委党委以及集团党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的决议、决定和要求;

2.向集团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集团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3.拟定集团公司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

4.组织开展内部巡察工作,统筹、协调、指导、服务巡察组开展工作;

5.研究巡察成果的运用,提出相关意见,制定相关制度;

6.负责对集团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7.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报情况,会商研究有关问题;

8.负责配合人力资源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调配、考核、监督和管理; 

9.负责集团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整改办

1.牵头负责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党委等上级机关以及集团党委各类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2.负责与省委整改办、相关省直机关联络沟通工作;

3.统筹协调督促有关方面制定整改实施方案,落实整改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4.组织开展重大整改问题的政策研究,向集团党委提出工作建议;

5.紧盯巡视等反馈问题整改任务落实,组织开展暗访督查,及时梳理发现问题; 

6.组织召开整改工作部署会,传达、落实相关会议精神;

7.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阶段性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评估和考核工作; 

8.负责集团党委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作风办

1.及时传达中央、省委、省国资委党委以及集团党委关于作风效能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负责集团公司作风效能体系的规范化和常态化建设,制定年度作风效能工作计划,提出工作要求;

3.组织召开集团公司作风效能建设工作部署会,传达、落实相关会议精神; 

4.负责督促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所属企业落实作风效能建设各项工作要求;

5.负责及时宣传总结推广作风效能建设中的优秀案例;

6.定期或不定期对作风效能建设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7.负责集团党委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