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综合室、执纪监督室、派驻纪检组

发布时间:2021/4/1 9:34:39    |     文章来源: 人力资源部     |     阅读次数: 次     |    
  分享到:


纪委综合室、执纪监督室是集团公司纪委的日常办事机构,在集团公司党委和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纪委综合室

1、负责集团纪委日常工作,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制度,并抓好贯彻落实;

2、承办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纪委会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起草集团公司纪委有关文件文稿,编发通报和信息,审核以集团公司纪委名义发布的公文;

3、负责抓好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集团公司廉洁文化建设;

4、协助党委组织开展集团内部巡察工作,负责上级党委巡视、集团党委巡察问题的整改落实监督工作;

5、对集团公司选人用人、评先评优、发展党员、出国(境)等工作出具纪检意见,负责所属公司纪委书记的提名和配合考察工作;

6、加强纪检监察人员自身建设,组织协调集团公司专兼职纪检监察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

7、协调、指导所属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协助考察了解所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8、承办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负责对所属企业职能条线进行指导监督。


纪委执纪监督室

1、负责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常态化政治监督;

2、维护党的章程、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监察对象遵纪守规情况;

3、负责受理处置来信来访,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4、承办集团公司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和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5、负责推进集团公司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所属企业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所属企业纪委(党总支、党支部)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6、承办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派驻纪检组

1、监督检查驻在单位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党委、纪委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

2、督促检查驻在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驻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3、督促驻在单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实施监督,对驻在单位党组织及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监督检查驻在单位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负责对驻在单位拟提拔考察人员的廉洁从业情况进行把关;

5、受理对驻在单位党组织、党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单位的信访举报及不服处分的申诉;

6、经批准,初步核实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有关违规违纪问题,参与审查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有关违规违纪行为,查处驻在单位其他党员干部有关违规违纪行为;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不力提出问责建议;

7、协助集团公司对驻在单位开展巡察、审计等工作;

承办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