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盐业公司招聘所属县(市)级公司负责人公告

2021.05.14
文章来源: 宣城市盐业公司     |     阅读次数: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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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简介

安徽省宣城市盐业有限公司系省属国有企业,主要经营食盐、多品种盐、畜牧渔业用盐、工业用盐及相关盐制品的销售和储运,承担政府食盐储备职能,保障全市人民食盐供应和安全。

根据工作需要,经宣城市盐业公司研究决定,并报省盐业发展公司同意,现面向全省盐业系统内(本市盐业系统内优先)公开招聘所属县(市)公司负责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宣城市盐业公司所属县(市)公司负责人:1名。

岗位要求:

1.财经类、企业管理类等相关专业;

2.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身心健康、年龄50周岁以下(1971年6月1日后出生);

4. 担任市级公司中层正职或县级公司中层正职以上管理人员满3年,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5.熟悉国企改革、国有产权管理、公司治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

6.具备较强的综合分析、沟通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以及一定的抗压能力;

7.政治立场坚定,有大局意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严谨,具备一定的开拓和创新意识。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初试、面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公示等环节。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5日-5月31日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宣城市盐业公司应聘登记表》和个人相关证明材料投递至指定电子邮箱(10968232@qq.com )进行报名。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能够证明自身能力的相关材料。应聘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名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1、一经录用,负责人执行年薪制,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

2、按照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性待遇。

3、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招聘企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的,试用期享受基本年薪待遇。

4、此次招聘的企业负责人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聘期3年,聘期届满可以根据每年考核情况决定解聘或续聘。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563—2831798

电子邮箱:10968232@qq.com 

附件:宣城市盐业公司应聘登记表

安徽省宣城市盐业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