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盐务局连续查获多起涉盐案件
来源:
亳州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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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7-16
继7月10日,利辛县盐务局执法人员在大李集镇院寺行政村区域查获标有“湖北精制盐”字样散装精盐用于食品加工的案件,引起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盐政人员调整稽查方向和方法,改变以往作息时间,对村庄内的小饭店、小作坊进行细致深入检查。利辛盐政人员发扬“不怕吃苦、连续作战”的精神,再接再厉连续查获三起盐业违法案件,并初步掌握私盐来源的蛛丝马迹。 7月12日,盐政执法二中队稽查人员冒着高温来到院寺街上一炸油条加工户进行检查时,发现其盐摊子里使用的盐产品为无碘精盐,在其楼梯下方发现标有“湖北精制盐”(50KG)大包装共计30余公斤;在去往大李集路上的一个小卖部里,检查发现店主将散装精盐用白色塑料袋分装成4斤一袋的小包装往外进行出售;在大李集与马店孜镇交界处一炸油条加工户盐政人员出示证件依法对其进行检查时,当事人沈某某拒不配合开门,以“生意早就不干”为借口不让进入,执法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的向当事人贯彻国家相关的盐业法规并就夏季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向当事人进行宣传,就当事人拒不配合执法的严重性后果进行告知。在近一个半小时的努力下,当事人主动开门接受检查,查获同为“湖北精制盐”(50KG)大包装40余公斤,当事人承认违法购进用于加工油条的事实并接受行政处罚。 针对大李集与马店孜镇查获的多起涉盐案件,且同为“湖北精制盐”这一盐品的情况,利辛县盐务局将案情通报给相邻的阜阳市局,并已加大查处力度、检查频率,同时采取秘密跟踪,蹲点守候,培养线人,散发盐业举报信息卡等方式,力争彻底掌握该盐来源,打掉这一团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