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请张金宇来谈话时,他承认了自己的违纪事实,没想到案件进入审理阶段时突然又全盘否定。事实和铁证面前不容抵赖,对抗调查的结果最终是组织的严惩。”办完古城镇新化村原党支部书记张金宇的案子后,怀远县纪委纪检监察一室调查人员如是说。
新化村征地拆迁工作结束后,怀远县纪委收到反映该村党支部书记张金宇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和先行拆迁奖励款的举报,立即组织纪检监察一室办案人员到古城镇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组调阅了新化村征地补偿款花名册和先行拆迁奖励花名册,根据花名册逐户谈话问询,经过一个多月的摸排,了解到有张金华等五户0.78亩土地并不在安置范围内,这五户也并没有拿到补偿款,先行拆迁补偿款中李长华等两户不符合先行拆迁要求,也没得到奖励款。
掌握情况后,调查组立即将张金宇请来谈话。面对调查组的问题和摆在自己面前的证据,张金宇几乎没有犹豫就承认了虚报冒领15600元征地补偿款和2000元先行拆迁补偿款的事实,并交代了钱分别用于个人生活开支和抵消村里平时吃喝招待花费。
调查组在确认证据充足的情况下,将相关卷宗交到县纪委审理室进行审理。本以为这件案子可以顺利查结了,但没想到就在审理阶段,张金宇突然提交说明材料对相关问题予以否认。于是,调查组第二次将张金宇请来谈话,当问到他为什么推翻前言矢口否认时,他沉默不语,只是不断强调自己没有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和先行拆迁奖励。考虑到是否有什么内情或是难处,本着对本人负责的态度,调查组再次找到张金华等五户和李长华等两户谈话,将谈话内容进行补充。同时,调查组到古城镇经管站调阅复印了张金华等五户土地确权信息,进一步证实安置点征地不涉及他们的土地,确保了证据的充实性。
当调查组第三次将张金宇请来谈话时,张金宇仍是沉默不语。其实案件证据已经非常充足,事实非常清楚,完全可以结案了,但调查组还是希望能够通过教育劝说帮助张金宇主动认识错误。于是,调查组出示了调查材料和相关依据,在耐心细致的教育劝说下,最终张金宇低下了头,后悔地说道:“因为不想受处分,才会对之前承认的违纪事实否认,我以为只要我不承认,你们就没办法结案,党纪面前没有侥幸啊……”
鉴于张金宇不珍惜组织给予的教育挽救机会,妨碍组织审查,2016年6月21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金宇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执纪者说:作为党员干部,张金宇本应带头遵纪守法,却心怀贪念,利用手中权力敛财,侵害群众利益;面对组织调查,心存侥幸,出尔反尔,无视党规党纪,最终难逃纪律严惩。张金宇一案,也再次给我们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当官发财两条道,为官心中要有戒”,不想被处分,唯有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坦荡为官。(蚌埠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