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稳定食盐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1/3/17 15:09:27    |     文章来源: 安徽省盐业总公司     |     阅读次数:

皖盐传〔2011〕9号

各市县公司、中盐安徽盐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食盐抢购风仍有愈演愈烈之势,为进一步做好市场供应,维护社会稳定,现将相关工作要求再次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

(一)各单位要将省盐务管理局、省盐业总公司的公告(已发各市县),张贴到超市、便利店等零售终端、街道、社区以及盐业公司办公、仓储场所。

(二)对抢购的消费者进一步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引导工作,消除恐慌心理,改变模糊认识,做到理性购买。

(三)积极组织和动员广大零售终端网点,不囤积居奇、不哄抬物价,并协助配合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二、扎实做好特殊时期的食盐调度,保障正常供应

(一)各生产企业(含手工分装)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行24小时生产,及时发运。

(二)实施24小时食盐配送制,确保主要零售终端网点不断供、不脱销。必要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启动限购措施。

(三)有手工分装条件的单位,迅速组织好生产,做好市场应急供应。

三、做好信息收集传递工作

在特殊时期,各单位要确定专门人员作为联络员,与省公司经营业务处保障信息传递通畅,实施信息一日三报制度,分别为上午11:30、下午16:30、晚上22:30。信息内容为当日市场抢购情况、销售及库存情况及有关工作建议要求。

四、实施24小时上班制度

各单位主要领导坚持坐镇指挥,带领全体职工实行24小时轮流上班,做好宣传引导和市场供应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维护好社会稳定。

省公司经营业务处联系电话:0551—5283108

      5283107

      5283105

   王奇:13966650277

   董革:13605511890

   江南:13805698549

安徽省盐业总公司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