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自《中盐总公司网站》
1996年到2005年,安徽盐业系统全面落实国家食盐专营政策,全力推广碘盐,不断优化盐产品结构,构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至2000年顺利通过了国家及省消除碘缺乏病阶段性目标的评估,并进入全国先进行列。2003年以来,安徽省公司又全力推进盐业管理体制调整和产品、产业结构调整,加强行业管理,完善企业运行机制,抢抓机遇,快速发展。十年来,安徽盐业全面落实食盐专营,实现了从碘缺乏病重灾区到全国防治碘缺乏病先进省份的转变。
碘缺乏病在安徽省流行历史悠久,是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主要地方病之一。革命老区、重病区金寨县就曾流传这样一首民谣:“一代大,二代傻,三代四代断根芽”。80年代初对全省81个县市3509个乡镇3508万人口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确定安徽全境均是缺碘地区,地甲病平均患病率为11.27%,地方性克汀病平均患病率为1.52%。经安徽盐业部门与卫生部门、教育部门等的共同努力,主要通过碘盐推广,到2000年,顺利通过了国家和省消除碘缺乏病阶段性目标的评估,受到国家评估组的高度评价,安徽省“组织领导、碘盐管理、健康教育”三项综合评分为98分,全省居民户碘盐合格率由1995年的30.7%上升到2000年的98.3%,碘盐覆盖率由1995年的不足40%上升到2000年的98.2%,小学生和家庭主妇防治知识知晓率和行为正确率均为100%,8-10岁学生碘营养水平和甲状腺肿大率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到“十五”期间,安徽省“三率”稳定在97%以上,防治碘缺乏病各项指标已经达到全国先进行列。
十年来,在“维护食盐专营,普及碘盐供应”宗旨的指导下,安徽盐业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以食盐专营为主线,以计划管理为核心,进一步增强各地执行计划的自觉性。一是从98年开始对省外盐的购进实行了“五统一”管理,进而到省产盐的“五统一”管理;二是多年来我省持续在行业上下开展了“五抓与五落实”活动,即抓思想作风建设、抓管理制度完善、抓购进进度、抓销售网络延伸和服务、抓工作成效;季度、月度计划落实、产区购进进度落实、货款结算资金落实、购进食盐的质量责任落实、目标考核措施落实。这在当时安徽省盐业管理体制不顺、没有实现垂直管理的情况下,对维护和巩固食盐专营,凝聚行业的向心力,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保证碘盐质量。安徽省总公司专门设置了碘盐质量管理和监督部门,各市公司具备了碘盐定量检测能力,各县公司具备了定量或半定量检测能力,形成了一个覆盖全省的碘盐三级监测网,严格进行进、出库检测,确保合格碘盐供应,并以《安徽省盐业企业碘盐质量管理办法》为基础,制定了碘盐的运输、仓储、分装、批发、零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同时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加碘盐项目,自96年开工建设以来,到2000年已全部建设完毕,并顺利通过国家审计署和总公司的项目资金审计、工程检查。
三、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提升盐产品档次,满足市场供应。1996年以前,安徽省食盐零售以散装盐、大包装盐为主,单层塑料膜包装碘盐只定向皖南山区、大别山区等三十六个市、县严重缺碘地区供应,这些包装都易导致碘挥发,碘盐质量难以保障,从96年开始,全省进行了食盐小包装袋的更替,逐步推广了复合膜包装食盐的供应,使碘盐质量得到了保证。同时,由于按适应食盐精细化的趋势,加大了精制盐的购进及销售;从2003年4月1日起,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制定了《安徽省食盐包装物管理规定》,决定对全省食盐小包装物实行 “五统一”管理,实现了全省食盐小包装规格、版面统一。与此同时,为适应食盐包装发展趋势及环保的要求,提高盐行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又从2003年11月推广食盐纸箱、纸盒包装,纸塑小包装食盐现已占市场零售的95%以上。目前,正在加紧推进多品种盐开发、生产及销售。
四、完善供应,改进服务,着重抓好农村市场的供应管理。一是合理设置销售网点,改善服务,变原来坐等销售为走销、访销,在巩固城镇供应的基础上,将碘盐供应网络延伸到农村和山区,确保农村和山区居民吃到便宜、合格的碘盐;二是规范食品加工用盐管理,签订合同,一户一档,凭证定量或限量供应,适时监督检查;三是调动内部销售人员及转(代)批经营户的积极性,规范销售行为,稳定盐业市场。
五、加强“三证”管理。一是食盐定点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前安徽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只有中盐东兴盐化股份公司一家,我们按要求严格履行了初审程序。二是食盐批发许可证管理情况。各市县盐业公司提出从事食盐批发的申请,省盐务局根据申请,按照盐业法规及《食盐批发企业管理质量等级划分及技术要求》的规定进行审查,同意核发,并报国家发改委备案。日常管理方面,在要求各地加强自律,制定并落实相关管理制度,保证各项专营措施落实的同时,每年组织对各地食盐批发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食盐准运证管理情况。省盐务局在安徽省唯一生产企业设立办事处,驻点核发,实行24小时服务,即申即办。办理人员对照计划,核对流向、盐种、包装、承运人及运输工具证明等,符合条件立即登记核发,不符合则当场说明理由。日常管理方面,所有食盐准运证均为一车(船、车皮)一证,有效期较短(汽车一般为一天,船、火车按行程一般一、两天),且为一次有效,准运证由承运人递交收货方,收货单位登记存档,按月核对。省盐务局组织对食盐准运证核发、登记存档情况进行抽查。
六、严格执行国家食盐价格。 为严格执行食盐专营政策,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安徽盐业公司采取措施,强化专营管理,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食盐价格,明码标价,接受消费者监督:一是各市县公司与食盐经营户签订委托零售协议书,规定食盐的零售价格和禁止搭售其它商品等有关条款,切实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是在公司对外营业厅的醒目位置和每户经营户的食盐专柜上张贴有食盐零售价格的标价单和举报投诉电话。三是严格执行国家定价,不论单位盈亏都必须保证边远山区的食盐供应,保证边远乡镇的食盐供应。
七、加快推进食盐流通现代化建设。一是建立国家级配送中心。2003年底,中盐总公司与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了全国首家国家级的食盐配送中心,目前中盐安徽盐业配送有限公司年生产、配送成品小包装食盐12万吨。二是规划并实施全省食盐流通现代化方案。该方案几经修改,即将完成制订并付诸实施。
八、市场管理长抓不懈,实现了从一般性检查到建立市场长效监管的机制。一是加强盐政日常市场管理,形成覆盖城乡的管理网。坚持不懈的开展市场巡查,定期检查和走访各类食盐经营户和用盐户,着重加强小工业盐和食品加工用盐等用户的管理,大力推进盐政管理向偏远和边邻地区覆盖、向零售户和餐饮摊群点等薄弱环节覆盖。二是以市场集中整治为切入点,有效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每年都按照要求或主动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市场专项整治。三是以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为突破口,推动各类案件的立案、调查和审理工作迅捷展开。截止今年4月底,我省共判决21起重大涉盐违法案件、判刑29人。同时,全省盐业行政部门每年立案查处的各类盐业违法案件都在2000件以上,查获各类违法盐产品达数千吨,有效地净化了食盐市场。四是积极开展区域联合执法行动,建立边界协作机制。五是建立和形成有效的执法合作模式,增强盐业行政执法和管理的实效性。注重建立、保持和深化同各执法部门的关系,加强同公、检、法及工商、卫生、质监等执法部门合作,充分利用和发挥各部门执法特长,建立盐政110联动机制,协同工商12315规范经营户行为,会同卫生部门督查饮食服务业,努力形成齐抓共管、长抓不懈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