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6年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12/13 15:58:43    |     文章来源:     |     阅读次数:

各市(直属县)公司、控股公司:

2006年财务决算工作即将开始,财务决算是各单位年度财务收支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综合反映,是对各单位经营管理水平的检验,也是考核各单位经营业绩、评价综合财务绩效等监管工作的基本依据。省国资委、省财政厅对今年的财务决算工作非常重视,提出了严格要求。为做好2006年全省盐业系统财务决算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根据省国资委、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全省盐业系统实际情况,现将2006年财务决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决算工作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财务决算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严格工作规范,对涉及人员、工资、主辅分离、投资、资产重组等业务的管理指标,财务部门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合力,按时保质完成财务决算编制、审核、审计、上报工作。

二、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夯实财务决算编制基础。一是要做好财产清查、债权债务确认工作,特别是对于存货、往来款项要切实做好盘点、核对等工作,确保账实、账证相符。二是要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及省总公司有关制度,认真分析各项资产质量,规范固定资产折旧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转回等账务处理。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在期初数中补提以前年度减值准备,或消化以前年度潜亏。三是加强内部交易以及关联交易的清理,为内部交易与往来抵销以及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奠定基础。四是认真梳理年度间财务决算报表编制口径变更以及会计核算差错情况,合理确定期初数调整事项。

三、严肃纪律,按照规定充分披露财务会计信息,确保财务决算报告全面完整、真实可靠。一是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和规定,规范会计核算,全面、真实、准确反映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得存有账外资产,不得设置“账外账”,不得编造虚假财务报表,不得出现新的潜亏挂账,不得利用各种手段人为调节利润。二是按照规定充分披露财务会计信息,不得对重大财务事项隐瞒不报。对担保、委托理财、证券等高风险业务要按照规定充分披露。三是对上年度财务决算中暴露的问题及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要加强检查整改,不得回避,不得走过场。

四、切实做好财务决算审核、分析和报送工作。今年省国资委将进一步加大企业财务决算审核力度,完善财务决算批复确认制度。省总公司也将加强决算工作的管理,按要求开展企业财务决算报告质量评估,及时处理财务决算审核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其中:对于有违反规定人为调节利润的,将在业绩利润核定中剔除影响金额,金额过大的要求重新编报财务决算;对于经营管理存在严重问题的,将组织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对于财务决算审计不符合规定、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中介机构将给予警示或准入限制。各单位首先要积极配合承担财务决算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及时提供财务资料,真实反映财务状况。其次各市公司要切实组织做好所属县公司财务决算审核工作,对所属子企业财务决算认真审核把关,及时发现并纠正企业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三是要严格按照省总公司的工作要求,按时报送完整的财务决算报告及相关财务决算资料。

五、不断加强财务监督管理。各单位要认真总结2006年工作经验,规范财务会计基础管理工作,推动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建设;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减值准备工作,规范资产减值准备的财务核销工作;对已确认核准的资产损失要建立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清理追索。

2006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