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公司(局)召开全省盐业系统收入分配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07/4/26 15:16:53    |     文章来源:     |     阅读次数:
2007年4月24日,全省盐业系统收入分配工作会议在合肥市花园宾馆召开,省总公司(局)李玉良副总经理(副局长)、纪委副书记、组织人事处处长周闽、副处长王跃平、财务处副处长刘兆虎及各市公司、各直属(控股)单位人事、财务负责人参加会议,省国资委收入分配处潘友华副处长和石云燕同志应邀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2007年省属企业收入分配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和省国资委副主任朱少春同志的讲话,听取了各单位当前收入分配工作的汇报,并请收入分配处潘友华副处长就省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试行办法做了详细说明。会议对省属企业工效挂钩及工资基金管理2006年度清算和2007年度基数核定表和编制的2007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申报表的各项指标和填制工作进行了解释和说明,并对下一步收入分配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会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李玉良同志在作会议总结讲话时强调,本次会议的主题是贯彻落实省国资委省属企业收入分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构建和谐盐业和坚持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提高认识、理清思路,探索并推进盐行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发挥收入分配杠杆作用,特别要注重收入分配的公平性,促进行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李玉良同志指出,开展省属企业工资预算管理工作是省国资委关于省属企业收入分配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符合当前国家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政策导向,符合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也是强化企业管理的必然需要,希望与会代表认真学习下发的会议材料,深入领会有关文件精神,扎实有效地做好收入分配工作:

首先,要正确理解做好收入分配工作的重要意义。强调收入分配公平性主要考虑两层含义,一是建立效率优先的激励约束机制;二是建立收入分配均衡机制,缩小地区间、行业间、公司成员间的收入分配差距,这里要注意的是公平总是相对的。收入分配工作关系到行业的和谐,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以及行业战略目标的实现和可持续发展,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工作的艰巨性与复杂性。第二,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相关工作。特别是尽快做好各类表格的填制、汇总、报送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省国资委、省总公司现行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并立即废止与之抵触的自定办法,要始终坚持工资增长“两低于”的原则,在收入分配上任何人违反规定,一经发现,都要作出严肃处理。第三,要切实加强对系统收入分配的管理。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企业绩效考评体系,继续改进各项考评办法,建立比较科学的考评制度;要认真研究行业、企业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系统收入分配办法,发挥收入分配的激励与约束作用;要充分发挥财务负责人委派作用,加强财务会计监督、检查、审计工作,确保各项财务指标的真实、合法与完整、有效,维护行业财务运行的安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