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公司(局)党委,各直属(控股)单位党组织,机关党支部:
根据省委组织部和省国资委党委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精神,省盐业总公司(局)党委决定,号召全省盐业系统的共产党员积极交纳“特殊党费”,支援地震灾区人民抗震救灾。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重视交纳“特殊党费”的工作,立即开展宣传和组织工作,安排专人做好“特殊党费”的接收和上交。
二、党组织关系直属省盐业总公司(局)的党委和党支部,请将党员交纳的“特殊党费”直接送到省盐业总公司组织人事处。中盐配送公司可通过银行转汇,户名: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委员会开户行:中行新站支行 帐号:495148954618092001
三、党组织关系隶属当地的市、县公司,向所属党组织交纳“特殊党费”后,请将交纳的数额向省盐业总公司(局)党委报告(将收据复印件报来)。
四、各市公司(局)党委、各直属(控股)公司和机关各党支部于本月底前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的名单报省盐业总公司组织人事处。
五、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含1000元),由中央组织部开具收据;交纳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由省委组织部开具收据;500元以下,分别由省国资委或所在单位开具收据。
中共安徽省盐务管理局委员会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