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近6亿 个人获利40万——江苏泰州一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原副主任杨荣富严重违纪问题剖析

发布时间:2018/1/12 8:37:11    |     文章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     阅读次数:

一张100元人民币的厚度大约是0.1毫米,如果把5.99亿元人民币用百元大钞一张张堆叠起来,其高度大概是500多米,比上海东方明珠电视塔还高,可见这个数额是多么惊人。


然而,在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却有一名股级干部,在短短几年间累计挪用公款161次、累计5.99亿元,其挪用公款次数之多、数额之巨,令人瞠目结舌。这个人就是高港区刁铺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原副主任杨荣富。


从村会计一步步成长为街道中层干部,杨荣富用了三个九年。然而,因为内心抑制不住的贪婪,他的职业生涯在即将进入第五个九年时戛然而止,其背后的教训引人深思。


“贪”字当头,在权力面前迷失自我


“党组织是一座教育人、锻炼人的大学校,我认为加入到该组织中去,是为了更好地充实自己、提高自己、服务于人民。”


杨荣富25岁时加入了中国共产党,翻开他的《入党志愿书》不难发现,年轻时的杨荣富是一个积极上进的有志青年,心中充满着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奉献一切的热情。


1980年10月,杨荣富参加工作,在刁铺镇(后改为刁铺街道)薛李村担任会计。经过长期的工作历练,杨荣富在2007年走上了街道农经站站长的岗位,掌握着刁铺街道下辖各村居经费使用审核大权。2010年,刁铺街道进行机构改革,农经站被划归至农业服务中心,杨荣富被任命为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仍然负责原农经站的相关工作。


农经站代管街道下属村居的资金和账务,村居花的每一分钱都要经过农经站的审核。当上了农经站一把手的杨荣富一下成了各个村居眼中的“香饽饽”,村居负责人看到他都会当面恭维几句,有的逢年过节还会带上烟酒登门拜访,一开始杨荣富还心存顾虑、半推半就,到后来一律照单全收。他在忏悔书中写道:“我这几年来,理想追求发生了严重的偏差,‘贪’字当头,一切向钱看,一切为了钱而干,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


铤而走险,在金钱面前恣意妄为


2012年初,从事民间借贷生意的吉某经人介绍找上了杨荣富,想从农经站管理的集体资金账户上借钱,并允诺还款时会附上利息,正在寻找发财门路的杨荣富一口答应下来。


2012年4月,吉某第一次向杨荣富借钱,双方约定按1%的月息支付利息。


第一笔借出的80万元,吉某很快就连本带息打回了集体资金账户上。杨荣富见吉某为人还算可靠,从此开始了和他的“长期合作”。借了几次钱后,杨荣富暗示自己有一些费用要处理,要求吉某将利息以现金的形式交给他。杨荣富拿到利息后,一部分交给会计入账,一部分就留在自己身边使用。


2013年年底,杨荣富看到社会上拆借资金的利息提高,为了能多得好处,便要求吉某从2014年开始按照1.2%的月息支付利息,其中0.6%打到集体资金账上,剩下的0.6%以现金的形式直接交给他本人。


金钱使人堕落,贪念让人疯狂。一心想着收受利息的杨荣富胆子越来越大,他罔顾农经站资金的支付流出必须经过逐级审批的相关规定,省去了镇街审批这一关口,借与不借、借多借少等关键事项上都是他自己一个人说了算,单笔借出的资金从几十万元逐步发展到几百万元、上千万元。截至2015年9月,杨荣富累计“借”给吉某一人的公款就高达5.04亿元,他个人从中获利40余万元。此外,他还多次“借”给某社区原党总支书记陈某公款8658万元和某企业老板曹某某公款850万元。


煞费苦心,在组织面前机关算尽


为了减少问题暴露的可能性,杨荣富早在第一次借款给吉某时,就交代吉某不要对外宣传借款的事情。在和吉某交易的过程中,他也没有将所有的利息都放进自己的腰包,而是将部分利息交到了单位账户。从2014年开始,他让吉某把给农经站的利息直接打到单位账上,自己根本不经手,作出一副公事公办、自己没有谋利的假象。


此外,杨荣富还从吉某交给自己的“利息”中凑了20万元长期放到吉某那儿吃高利息。考虑到政府工作人员不能放高利贷,他将借条上的出借人写成自己妻妹的名字。


经过这些伪装之后,杨荣富以为天下太平,可以坐享高收益了。然而,2015年9月,他先后借给吉某1150万元,虽经多次催要,但其中的578万元吉某一直没有归还。


2016年3月,杨荣富感觉纸包不住火了,他找到街道主要负责人,大打苦情牌,声称多年来为了给集体增加收入煞费苦心,多次挪用公款完全是为了给集体资金保值,却绝口不提从吉某那里收受好处的事实。


机关算尽太聪明,却逃不过组织的火眼金睛。2016年3月28日,高港区纪委对杨荣富立案调查,很快查清了他挪用公款161次、累计5.99亿元、个人非法获利40余万元的事实。同年6月15日,高港区纪委给予杨荣富开除党籍处分,刁铺街道办事处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2017年6月30日,高港区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一审判处杨荣富有期徒刑十一年;杨荣富提出上诉后,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中国纪检监察报 邰继轩 高纪)